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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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《民法典》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(zhīshídiǎn)
2025年5月是《中华人民(rénmín)共和国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施行以来的第五个(dìwǔgè)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其主题为“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”,强调民法典作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。
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下,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(yīnghuì)法律知识点吧!
1. 《民法典(diǎn)》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“典”命名(mìngmíng)的法律。
2. 《民法典》为(wèi)“编纂”,而不是“制定”《民法典》,因为其中(qízhōng)的绝大部分内容在《侵权责任法》《物权法》《婚姻法》等民事单行法中已制定,《民法典》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编排(biānpái),最终“诸法汇一典(huìyīdiǎn),一典废九法”。
3. 《民法典》不再将"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"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(qíngxíng)。仅(jǐn)有以下三种婚姻无效情形。
《民法典》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(qíngxíng)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;(二(èr)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4.关于保证方式的推定(tuīdìng),原《担保法》的规定有利于债权人(rén)(zhàiquánrén),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保证,《民法典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,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。
《民法典》第(dì)686条 保证的方式(fāngshì)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。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(yuēdìng)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5.原《侵权(qīnquán)(qīnquán)责任法》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(wèijīng)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材料,造成患者损害的,才承担侵权责任,《民法典》第1226条(tiáo)把“造成患者损害的”删除,也就是说不管有无造成患者损害,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。
6.《民法典》第19条将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(nénglì)人的门槛年龄(niánlíng)从10周岁降低到8周岁。
7.在离婚后子女抚养(fǔyǎng)问题上,《民法典》第1084条规定,子女已满8周岁的(de)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8周岁也(yě)刚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。
8.原《收养法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《民法典》第1100条(tiáo)分类讨论,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子女,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这(zhè)也体现(tǐxiàn)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。
9.原《收养法》规定的收养只限定无(wú)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(zhōusuì),《民法典》第1102条规定凡是(fánshì)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,年龄都应当相差40周岁,也就是说(yějiùshìshuō),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。
10.《民法典》人格权(réngéquán)独立成编、侵权责任独立成编,这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(zhōng)没有的。
11.《民法典》的“合同(hétóng)编”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“债法总则”,其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(bùdàngdélì)被列为准合同。
12.《民法典》第16条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,使用的表述是“涉及(shèjí)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”,注意这个(zhègè)“等”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,更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,比如男方因车祸死亡,其未婚妻所怀(suǒhuái)胎儿娩出后如是活体,就可由监护人代为行使(xíngshǐ)抚养费请求权。
13.房价高企,并非人人都通过买房来实现“住有所居”,《民法典》为(wèi)保障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需求,新增了居住权(jūzhùquán)制度、完善了承租人相对的优先(yōuxiān)购买权、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。
14.《民法典》在(zài)胁迫婚之外增加(zēngjiā)了一种可撤销婚姻,即一方患有重大(zhòngdà)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,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15.《民法典》新增(xīnzēng)离婚冷静期制度,30天的冷静期届满(jièmǎn)后30日内再申请颁发离婚证。
16.《民法典》第(dì)1079条新增一种准予(zhǔnyǔ)判决离婚的(de)情形: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17. 原《继承法》规定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(yízhǔ)不得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,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,只有公证遗嘱才能(cáinéng)改变公证遗嘱,为了更好地尊重(zūnzhòng)遗嘱人的真实意愿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神坛,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18.《民法典》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,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(shēnqǐng)登记,登记之后就(jiù)不再是一个(yígè)债权,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。
19.不仅兄弟姐妹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中的(de)继承人,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,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这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(chūxiàn)的概率(gàilǜ)。
20.《民法典》第196条规定,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物权和登记(dēngjì)的动产物权的权利(quánlì)人请求返还财产,不适用诉讼时效。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适用诉讼时效。
21.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(de),自动续期,续期费用的缴纳(jiǎonà)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22.《民法典》第491条确立了新的合同成立方式。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(xìnxī)网络发布(fābù)的商品(shāngpǐn)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,对方(duìfāng)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,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也就是说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。
23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(de)交付方式。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(jiǎnsuǒ)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4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(de)交付方式。电子合同(hétóng)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(zhǐdìng)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5.《民法典》第938条规定,物业服务人员公开(gōngkāi)作出的(de)(de)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,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。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,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。
26.《民法典》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。如果(rúguǒ)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信息或者服务,最终却绕过中介,私下(sīxià)签订合同,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(zhīfù)报酬。
《民法典》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(de)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(jīhuì)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(hétóng)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
27.《民法典》第1186条(tiáo)规定的公平责任(即双方没有过错时该如何(rúhé)分担损失),原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表述是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”,相当于在事实层面去(qù)(qù)裁量补偿情况,而现在的表述变为“依照(yīzhào)法律的规定”,相当于收回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,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裁判。
28.《民法典》第1193条规定,在承揽关系中(zhōng),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致害,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,只有在存在过错(guòcuò)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。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,现在上升到法律层面了(le)。
29.《民法典》在侵权责任编中增加了两种抗辩(kàngbiàn)事由,一是自甘(zìgān)风险,二是自助,使得行为人获得了更大的行为自由。
30.关于高空抛物,《民法典》第1254条明确和强调了公安机关(jīguān)等机关的调查责任、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,以往更(gèng)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(bǔcháng)责任。
31.打印遗嘱在《民法典》中(zhōng)得到承认。需要注意的(de)是,打印遗嘱应当(yīngdāng)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。
32.原《物权法》只规定(guīdìng)了一些(yīxiē)特殊动产的抵押权以登记为对抗要件,《民法典》扩大了范围,直接(zhíjiē)统一规定:以动产抵押的,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33.《民法典》第588条增加规定,如果定金不足以(bùzúyǐ)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,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(shùé)的损失。
34.关于试用买卖,原《合同法(hétóngfǎ)》规定试用期(shìyòngqī)间届满,买受人未作购买表示的视为购买,《民法典》增加(zēngjiā)了一类情形,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,或者(huòzhě)对标的物实施出卖、出租、设立担保物等行为的,视为同意购买。
35.《民法典》第406条规定,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,事后(shìhòu)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,另有约定(yuēdìng)的除外(chúwài)。以前转让抵押财产,一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,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,也不利于鼓励交易。
36.为合理(hélǐ)规划,高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,中央提出了“三权(sānquán)分置”的举措(jǔcuò),其(qí)核心是“两权分离”,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,三权为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。《民法典》第342条规定,可以采取出租(chūzū)、入股、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。
37.《民法典》第469条规定,能够有形地(dì)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(kěyǐ)随时调取查用(cháyòng)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比如说微信、短信、邮件记录。
38.《民法典》第517条、第519条、第521条规定,按份债权人(zhàiquánrén)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(shìwèi)份额相同(xiāngtóng);连带债务人之间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39.关于情势变更,《民法典》第533条一方面将“不可抗力”变为“情势变更”的一种,而非原来的排斥(páichì)关系(guānxì);另一方面鼓励交易,新增(xīnzēng)了“再磋商义务”,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才可提起(tíqǐ)诉讼。
40.《民法典》第702条新增规定,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(xiǎngyǒu)抵销权或者撤销权(chèxiāoquán)的,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。
41.原《合同法》规定(guīdìng)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(yǐshàng)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直接视为不定期租赁,《民法典》第707条增加了一个条件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又(yòu)“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”,才(cái)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42.《民法典》第737条规定,当事人以虚构租赁(zūlìn)物方式订立的融资(róngzī)租赁合同无效。
43.《民法典》第1217条规定(guīdìng)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(zérèn)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(dànshì)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44.《民法典》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,以欺诈(qīzhà)、胁迫手段迫使(pòshǐ)或者妨碍被(bèi)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的,丧失继承权。
45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在代位继承中将侄子(zhízi)女、外甥外甥女纳入代位继承的范围。
46.在公共道路(dàolù)上堆放、倾倒(qīngdǎo)、遗撒妨碍通行(tōngxíng)的物品,造成他人损害的,以前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“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256条规定,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,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(bùnéng)证明已经尽到清理、防护、警示等义务的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47.《民法典》第56条对个体工商户债务(zhàiwù)承担规则作出了补充说明,无法区分个人经营还是(háishì)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。
48.《民法典》新增规定,登记机关(jīguān)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(fǎrén)登记的有关信息,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,不得对抗(duìkàng)善意相对人。
49.《民法典》新增了四种有名合同(hétóng)(hétóng)(hétóng),分别为保证合同、合伙(héhuǒ)合同、物业服务合同、保理合同。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,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,即债权让与+借款合同/委托合同/担保合同……
50.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亲子关系(qīnzǐguānxì)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(tíqǐ)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,而成年子女(zǐnǚ)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

《民法典》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(zhīshídiǎn)
2025年5月是《中华人民(rénmín)共和国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施行以来的第五个(dìwǔgè)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其主题为“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”,强调民法典作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。
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下,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(yīnghuì)法律知识点吧!

1. 《民法典(diǎn)》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“典”命名(mìngmíng)的法律。
2. 《民法典》为(wèi)“编纂”,而不是“制定”《民法典》,因为其中(qízhōng)的绝大部分内容在《侵权责任法》《物权法》《婚姻法》等民事单行法中已制定,《民法典》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编排(biānpái),最终“诸法汇一典(huìyīdiǎn),一典废九法”。
3. 《民法典》不再将"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"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(qíngxíng)。仅(jǐn)有以下三种婚姻无效情形。
《民法典》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(qíngxíng)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;(二(èr)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4.关于保证方式的推定(tuīdìng),原《担保法》的规定有利于债权人(rén)(zhàiquánrén),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保证,《民法典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,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。
《民法典》第(dì)686条 保证的方式(fāngshì)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。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(yuēdìng)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5.原《侵权(qīnquán)(qīnquán)责任法》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(wèijīng)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材料,造成患者损害的,才承担侵权责任,《民法典》第1226条(tiáo)把“造成患者损害的”删除,也就是说不管有无造成患者损害,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。
6.《民法典》第19条将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(nénglì)人的门槛年龄(niánlíng)从10周岁降低到8周岁。
7.在离婚后子女抚养(fǔyǎng)问题上,《民法典》第1084条规定,子女已满8周岁的(de)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8周岁也(yě)刚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。
8.原《收养法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《民法典》第1100条(tiáo)分类讨论,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子女,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这(zhè)也体现(tǐxiàn)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。
9.原《收养法》规定的收养只限定无(wú)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(zhōusuì),《民法典》第1102条规定凡是(fánshì)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,年龄都应当相差40周岁,也就是说(yějiùshìshuō),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。
10.《民法典》人格权(réngéquán)独立成编、侵权责任独立成编,这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(zhōng)没有的。


11.《民法典》的“合同(hétóng)编”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“债法总则”,其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(bùdàngdélì)被列为准合同。
12.《民法典》第16条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,使用的表述是“涉及(shèjí)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”,注意这个(zhègè)“等”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,更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,比如男方因车祸死亡,其未婚妻所怀(suǒhuái)胎儿娩出后如是活体,就可由监护人代为行使(xíngshǐ)抚养费请求权。
13.房价高企,并非人人都通过买房来实现“住有所居”,《民法典》为(wèi)保障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需求,新增了居住权(jūzhùquán)制度、完善了承租人相对的优先(yōuxiān)购买权、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。
14.《民法典》在(zài)胁迫婚之外增加(zēngjiā)了一种可撤销婚姻,即一方患有重大(zhòngdà)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,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15.《民法典》新增(xīnzēng)离婚冷静期制度,30天的冷静期届满(jièmǎn)后30日内再申请颁发离婚证。
16.《民法典》第(dì)1079条新增一种准予(zhǔnyǔ)判决离婚的(de)情形: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17. 原《继承法》规定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(yízhǔ)不得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,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,只有公证遗嘱才能(cáinéng)改变公证遗嘱,为了更好地尊重(zūnzhòng)遗嘱人的真实意愿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神坛,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18.《民法典》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,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(shēnqǐng)登记,登记之后就(jiù)不再是一个(yígè)债权,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。
19.不仅兄弟姐妹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中的(de)继承人,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,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这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(chūxiàn)的概率(gàilǜ)。
20.《民法典》第196条规定,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物权和登记(dēngjì)的动产物权的权利(quánlì)人请求返还财产,不适用诉讼时效。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适用诉讼时效。


21.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(de),自动续期,续期费用的缴纳(jiǎonà)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22.《民法典》第491条确立了新的合同成立方式。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(xìnxī)网络发布(fābù)的商品(shāngpǐn)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,对方(duìfāng)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,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也就是说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。
23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(de)交付方式。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(jiǎnsuǒ)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4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(de)交付方式。电子合同(hétóng)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(zhǐdìng)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5.《民法典》第938条规定,物业服务人员公开(gōngkāi)作出的(de)(de)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,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。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,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。
26.《民法典》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。如果(rúguǒ)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信息或者服务,最终却绕过中介,私下(sīxià)签订合同,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(zhīfù)报酬。
《民法典》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(de)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(jīhuì)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(hétóng)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
27.《民法典》第1186条(tiáo)规定的公平责任(即双方没有过错时该如何(rúhé)分担损失),原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表述是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”,相当于在事实层面去(qù)(qù)裁量补偿情况,而现在的表述变为“依照(yīzhào)法律的规定”,相当于收回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,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裁判。
28.《民法典》第1193条规定,在承揽关系中(zhōng),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致害,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,只有在存在过错(guòcuò)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。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,现在上升到法律层面了(le)。
29.《民法典》在侵权责任编中增加了两种抗辩(kàngbiàn)事由,一是自甘(zìgān)风险,二是自助,使得行为人获得了更大的行为自由。
30.关于高空抛物,《民法典》第1254条明确和强调了公安机关(jīguān)等机关的调查责任、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,以往更(gèng)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(bǔcháng)责任。

31.打印遗嘱在《民法典》中(zhōng)得到承认。需要注意的(de)是,打印遗嘱应当(yīngdāng)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。
32.原《物权法》只规定(guīdìng)了一些(yīxiē)特殊动产的抵押权以登记为对抗要件,《民法典》扩大了范围,直接(zhíjiē)统一规定:以动产抵押的,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33.《民法典》第588条增加规定,如果定金不足以(bùzúyǐ)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,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(shùé)的损失。
34.关于试用买卖,原《合同法(hétóngfǎ)》规定试用期(shìyòngqī)间届满,买受人未作购买表示的视为购买,《民法典》增加(zēngjiā)了一类情形,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,或者(huòzhě)对标的物实施出卖、出租、设立担保物等行为的,视为同意购买。
35.《民法典》第406条规定,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,事后(shìhòu)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,另有约定(yuēdìng)的除外(chúwài)。以前转让抵押财产,一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,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,也不利于鼓励交易。
36.为合理(hélǐ)规划,高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,中央提出了“三权(sānquán)分置”的举措(jǔcuò),其(qí)核心是“两权分离”,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,三权为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。《民法典》第342条规定,可以采取出租(chūzū)、入股、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。
37.《民法典》第469条规定,能够有形地(dì)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(kěyǐ)随时调取查用(cháyòng)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比如说微信、短信、邮件记录。
38.《民法典》第517条、第519条、第521条规定,按份债权人(zhàiquánrén)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(shìwèi)份额相同(xiāngtóng);连带债务人之间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39.关于情势变更,《民法典》第533条一方面将“不可抗力”变为“情势变更”的一种,而非原来的排斥(páichì)关系(guānxì);另一方面鼓励交易,新增(xīnzēng)了“再磋商义务”,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才可提起(tíqǐ)诉讼。
40.《民法典》第702条新增规定,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(xiǎngyǒu)抵销权或者撤销权(chèxiāoquán)的,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。



41.原《合同法》规定(guīdìng)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(yǐshàng)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直接视为不定期租赁,《民法典》第707条增加了一个条件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又(yòu)“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”,才(cái)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42.《民法典》第737条规定,当事人以虚构租赁(zūlìn)物方式订立的融资(róngzī)租赁合同无效。
43.《民法典》第1217条规定(guīdìng)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(zérèn)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(dànshì)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44.《民法典》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,以欺诈(qīzhà)、胁迫手段迫使(pòshǐ)或者妨碍被(bèi)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的,丧失继承权。
45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在代位继承中将侄子(zhízi)女、外甥外甥女纳入代位继承的范围。
46.在公共道路(dàolù)上堆放、倾倒(qīngdǎo)、遗撒妨碍通行(tōngxíng)的物品,造成他人损害的,以前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“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,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256条规定,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,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(bùnéng)证明已经尽到清理、防护、警示等义务的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47.《民法典》第56条对个体工商户债务(zhàiwù)承担规则作出了补充说明,无法区分个人经营还是(háishì)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。
48.《民法典》新增规定,登记机关(jīguān)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(fǎrén)登记的有关信息,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,不得对抗(duìkàng)善意相对人。
49.《民法典》新增了四种有名合同(hétóng)(hétóng)(hétóng),分别为保证合同、合伙(héhuǒ)合同、物业服务合同、保理合同。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,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,即债权让与+借款合同/委托合同/担保合同……
50.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亲子关系(qīnzǐguānxì)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(tíqǐ)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,而成年子女(zǐnǚ)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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